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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謂存證信函是透過郵局來證明發信日及其內容為的一種證明函件,達到告知義務的效果,怕口說無憑,所以存證信函需準備一式三份,其中一份留存在郵局。如日後真有訴訟,可證明確曾告知過。事實上存證信函最大的用途處在於通知並警告對方:如果你不......, 我就.....!一般人並不希望收到,所以存證信函在大部分狀況下才會那麼有效。



存證信函可用雙掛號寄出。對方收到後,你會收到簽收回執或可至郵局查簽收紀錄。如果對方真有收到的話,很難去否認。重點是,內容要依事實陳述,要寫就要有效果,否則對方仍然可以反駁、甚至不理你的。如果對方為公司行號,使用存證信函告知公司負責人該公司的錯誤,也是很有效的作法。



其實存證信函很容易寫,可依下面教學自行完成,或找律師、代書事務所代筆,至於費用,可自行打電話問看看囉:

一、存證信函格式為B4尺寸,可到郵局買存證信函用紙(每張1元)或【下載格式】自行印出後撰寫。如為電腦格式,列印出為A4大小,記得放大為B4大小。

二、寫出對方之姓名、地址,最好有身份證字號。如果對方為公司,寫公司名稱、負責人、地址。

三、寫上自己姓名、地址、聯絡電話,以便於對方聯絡你。

四、副本處可寫上相關的人或機構,否則副本收件人則不用寫。

五、完全不空格從第一格開始寫,通常先依事實書寫你遭遇的狀況,再表達你的憤怒與不滿。 

七、接著限期對方在某日前內答覆,或直接要求對方如何解決。並書寫對方如不予理會,將採取其他途徑,如訴訟、報警、報紙廣告等等方式,最後別忘了加句『以免訟累』或『請台端自重,請勿自誤』等句子做結尾。

八、存證信函內文字如有塗改增刪,應於備註欄內註明,並由寄件人簽章,惟每頁塗改增刪不得逾二十字。 

九、寫好後影印兩份(連正本共三份, 幾個副本收件人就多印幾份),分別裝訂好。帶著本人身份證、印章及現金(第一頁50元,其餘每頁25元)到郵局存證信函窗口辦理。

十、在存證信函寄件人處及各頁接縫處蓋章,寄出後記得拿回掛號收執聯。

十一、事後就等回執收到後,看對方的反應了!先充實好自己的法律知識,如真的難以處理,再尋求另外方式解決囉,如律師、調解委員會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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